大连海洋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 2013-08-04 浏览次数: 68
 

 

一、实验室人员共同职责
    1.实验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积极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2.坚守工作岗位。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
    3.要树立“严格、严谨”的科学态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材料的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4.做好实验室的文明整洁和科学管理。
    5.实验室若发生事故,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及上级报告。
    6.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坐班制。
    7.各级实验人员除了履行各自的职责外,当工作需要时,应接受领导安排,承担下级实验人员的工作,或经批准承担上一级实验人员的部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及本专业的发展方向,结合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验室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2.按学校教学大纲和科研计划要求,组织有关教学、科研人员审订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及科研实验大纲。制定每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3.全面负责领导实验室各类工作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分配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负责培训及考核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每年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仪器设备维修计划。负责组织实验室的物资清查和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计量及定标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5.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收集、整理、记录等工作(包括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实验室档案、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实验室维修、借用记录本、大型精密仪器记录本)的管理。
    6.按时完成主管部门每年的统计报表工作。组织本室人员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系里布置的临时性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实验装置研制及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7.负责本室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及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本室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实验室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开展评比活动。
    8.实验室主任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兼任实验室主任,每周应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在实验室坐班。
三、高级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或较高水平教学实验的设计工作。
    2.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3.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以及高水平的教学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四、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主要职责
    1.担负课程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技术文件,并组织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和工人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提出实验工作总结,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3.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负责设计、研制、改进实验装置的技术工作,提出设计方案。画出设计图纸,编写设计文字说明。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后,指导技术工人进行施工。解决研制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参加所设计实验装置的调试、运行。
    4.独立担负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检修、调试、使用鉴定等全面技术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保管与使用情况。负责编制操作规程、使用保管等技术性文件。
    5.负责对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和实验工人、保管员的业务指导。
    6.参加各项科研工作,也可单独承担某项研究工作。
五、助理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助教)职责
    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和科研中的技术工作:
    1.担负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整、操作和一般性维护。按照拟定的实验大纲正确组织实验的进行,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报告。协助工程师不断改进实验内容,提高实验质量。
    2.严格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和讲解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
    3.在工程师指导下,担负有关实验装置的部分设计和改进工作。担负常用仪器设备及确定误差范围。为制作教学模型、演示装置、示教板等教学用具提出设计加工方案,画出设计图纸,编写设计说明,并指导工人加工。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以及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等技术性文件。
    5.负责对技术员、实验工人和保管员的业务指导。
    6.参加科研的技术准备工作,操作仪器、整理数据、绘图和编写报告等。
六、技术员职责
    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在上一级技术员的指导下,承担教学科研的辅助性工作:
    1.掌握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应用范围与操作方法,掌握常用材料药品的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认真做好教学、科研的实验准备工作,如实验项目的备料、联系加工、领购实验用仪器、工具器皿等,检查其技术状态。
    3.参加教学科研实验,负责仪器设备操作、整理数据、计算绘图和编写报告等技术工作。通过试讲、预做,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独立指导学生实验。
    4.负责教学、科研、生产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如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以及物资领用手续)。精心用好管好有关仪器设备。参加由工程师主持的设备仪器制作改进以及精密仪器的维修等项技术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实验工人职责
    在实验室主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从事实验设备安装、维修、调试、保管等工作。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设备仪器的型号、性能原理、结构,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根据教学科研要求制作和安装实验装置、教具、模型以及其他准备工作。
    3.努力掌握本专业有关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实验过程中协助教师和实验人员指导学生操作仪器设备。
    4.认真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者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承担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室日常管理建设等工作。
八、实验室物资保管员职责
    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实验室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的保管工作。
    1.熟悉所保管物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
    2.按照仪器设备及物资的不同性能和要求,根据《实验安全制度》做好所保管物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3.认真贯彻设备物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室用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用、发放、调拨、借出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负责追查物资损失、丢失原因,执行赔偿制度。
    4.对所有物品每学期进行两次检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还回的仪器,做好检查保养和整理工作,对所管消耗材料的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
    5.向实验室主任定期汇报所管物资的消耗库存情况,及时提出补充计划。
    6.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有关仪器设备。
九、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职责
    1.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负责提出本课程的实验要求、内容,会同实验技术人员确定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核实验成绩。
    2.熟悉实验原理和方法,会同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3.帮助实验人员掌握原理和方法,根据教研室的安排,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工作。
    4.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协助实验设计、改进和制造实验装置,为提高实验室的科学技术水平贡献力量。
    5.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应依靠实验室人员开展科学实验,努力通过科研促进实验室的建设。
    6.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创作规程,服从实验室领导,尊重实验室人员的职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连海洋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年12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