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8-04 浏览次数: 76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制定本要求。
    第一条 综合性实验的定义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多个知识点的实验。该类实验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和方法的综合训练。
    第二条 综合性实验的基本特征
    (一)实验内容的复合性:实验内容的复合性是综合性实验的重要特征,旨在培养学生知识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对基础课而言,实验内容一般为涉及本课程的知识综合或系列课程知识综合,而专业课则常常涉及相关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
    (二)实验方法的多元性:即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实验方法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实验原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不同的实验方法,这样的实验即综合性实验。
    (三)实验手段的多样性: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实验手段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不同的实验技能,这样的实验同样是综合性试验。
    (四)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实验内容、方法、手段的综合性,掌握综合的知识,培养综合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运用综合的方法、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达到能力、素质的综合培养,这样就体现了人才培养的综合性。
    第三条 设计性实验的定义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一般是在学生经过了常规的基本实验训练以后,开设的高层次实验。
    第四条 设计性实验的基本特征
    (一)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设计性实验在给定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的前提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器材,制定操作程序,学生必须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进行分析、探讨。在整个实验过程当中,学生处于主动学习的状态,学习的目的非常明确,独立思维,特别是创造性思维比较活跃,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可得到充分调动。
    (二)实验内容的探索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内容一般尚未为学生所系统了解,需要学生通过实验去学习、去认识,打破实验依附理论的传统教学模式,恢复了实验在人们认识自然、探索科学发现过程当中的本来面目,让实验教学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
    (三)实验方法的多样性:设计性实验是给定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实验目的是明确的、唯一的,但实验条件是可以选择的,是可以变化的。因此,学生往往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法达到实验目的,从根本上改变了千人一面的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
    第五条 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范围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有条件的实验室均应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校培养方案中的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畴。各院(系)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应占所开实验课程的80%以上。
    第六条 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要求
    (一)必须与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水平相适应,要有明显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大力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比例。
    (三)在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过程中注重资源共享,并积极创造条件开拓利用校外资源,拓宽学生的校外实践渠道。
    (四)创造条件吸引优秀学生进行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的培养。
    第七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资料的保存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资料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大纲;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导书(讲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生报告(实施教学后收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览表;能够反映实验教学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图片、照片、程序等)。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连海洋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年12月24印发